第13届“校园之星”全国青少年艺术风采展示交流活动
2019第五届“闪耀之星”上海青少年国际标准舞公开赛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公益文化中心
科研指导:全国特长生教育评价“十三五”重点科研课题办公室
主办单位:亚洲青少年文化艺术交流协会、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香港青少年舞蹈总会
承办单位:中国特长生教育发展联盟上海管委会、上海钦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新浦江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回向舞蹈联盟
二、赛事日程
日期安排:2019年 11月 30日 周六
时间安排:初赛、复赛 8:00-17:00
开幕式: 13:00-14:00
赛事场地:上海榕港万怡酒店(新松江路1277号)
三、评审委员会
赛事评审委员会将由有国际认证资格的评审组成。评审长是由上海戏剧学院国标舞系主任曹洪先生担任;副评审长由杨正瑛女士担任;比赛长由亚洲职业国标舞冠军李伟平先生担任。
四、报名方式
1. 所有参赛申请需通过各自所在的参赛单位完成,主办方会提供每家参赛单位一个报名邀请码。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徐孙乐13564301062;张思旋13918087716;王紫璞18817351967
2.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17日 (周日)。
3. 所有双人组别需为一男一女或两女报名,作为搭档参赛。
4. 报名中如有任何改变, 需经主办方审批并缴纳人民币200元服务费。
5. 所有参赛选手必须于报名截止期前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和完成相关所需支付,如发现选手因报名信息及证件不实而造成的错误,组委会将保留其参赛资格及成绩的权利。
6. 定于11月29日在上海榕港万怡酒店内进行发背号、参赛证件等工作。
7. 六人组音乐由赛事组委会提供,统一播放。
8. 报名费指定汇款(报名表以收到报名费为准,请提前汇款,汇款后请短信通知)
帐号:6216696100001915092
开户行:中国银行 收款人:徐孙乐
支付宝转账号:13564301062
取消及退款政策
1. 参赛选手如取消报名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主办方,主办方不接受电话通知。
2.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7日)前取消报名将扣取50%报名费用。
3.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7日)后取消报名将不退还报名费用。
4. 退款将在比赛结束30天后返还。
比赛服务信息
咨询电话:13761663930 闵新程
可洽谈垂询广告、招商(比赛专刊、展位、海报)等。
五、相关赛事规定
1. 所有参赛选手须着符合着装规定,着舞蹈服装出席比赛及颁奖礼。
2. 赛事主办方会尽量依照赛程的竞赛时间进行,未能在赛程规定时间内到达的选手,将视为自动弃权。为避免误赛,选手需在官方赛程时间上提前 60分钟进入赛场。 如有选手误时赛事主办方将不会为选手等候或重跳。
3. 所有评审的决议即为最终成绩,不可随意更改。
4. 主办方有权根据比赛情况修改流程。
5. 任何对赛事结果有争议可进行正式投诉,并需以书面形式提交主办方。
6. 选手须自主管理放置在更衣区和比赛区域的财物,若有丢失,请自行负责。所有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如有人身意外,主办方概不负责。
7. 主办方拥有本次比赛音像制品的电视播放、 照片、摄像录音作品唯一出版、发行、使用权,严禁任何组织与个人擅自将比赛相关音像用于任何用途和目的。
8. 根据比赛场馆规定,以下物品禁止带入场内:食品,酒精饮料,玻璃瓶,易拉罐,镭射激光,专业摄影器材及三脚架。
9. 出于安全考虑,选手自由出入后台及进入比赛区域,需时刻佩戴比赛通行证。
10. 学校代表队中每 4对选手可有权免费获得 1张领队通行证,最多每个学校代表队可获得 2张领队通行证。培训老师,其他负责老师,私人摄影师和摄像师,及参赛人员家属将不提供免费入场门票。所有入场人员均需购买门票。
11. 可通过学校负责老师统一购买门票。
六、奖项设置 (以下奖金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 奖金组(双人):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元。
2. 奖金组(单人):第一名800元;第二名6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至第六名各200元。
3. 奖金赛分别录取前六名,前三名分别颁发奖金、奖杯及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 奖金、证书。
4. 名次赛分别录取前六名,前三名分别颁发奖杯和证书;第四名至第六名颁发证书。
5. 等级赛每组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牌和证书。
6. 团体舞设金、银、铜奖,颁发奖杯、团体证书。
七、比赛舞种
摩登舞M: 华尔兹W 探戈T 狐步F 快步Q 维也纳华尔兹VW
拉丁舞L: 恰恰C 桑巴S 伦巴R 牛仔J 斗牛P
(报名组别请向报名联系人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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